5月23日下午,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研究部署做好下来工作。副市长、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钊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淑雄同志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过去一个月,市海绵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召开《汕头市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建设方案(2021-2023)》专家评审会,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及管理;
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多次组织省部级专家对海绵城市建设最新指导意见进行宣贯。
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汇报了阶段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市海绵办和技术咨询团队对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对,并予以指导。
李钊指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打基础、利长远的民心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扎实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他强调:
一要抓紧对区域管网再普查。
市城管局、各区县及功能区要牵头各级排水公司,抓紧对所负责区域管网再普查,摸清本底,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要及时召开区级海绵城市工作推进会议。
各区县及功能区要定期组织召开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各区职能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三要强化项目海绵城市全过程管控。
各部门、各区县及功能区要加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对2021年7月1日后开工的项目,若施工图设计未涉及或未满足海绵指标要求,要及时予以完善,确保落实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指标。
四要健全绩效考核体系。
市海绵办要抓紧完善、按程序印发《汕头市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评办法(试行)》、《2022年汕头市各区(县)及功能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细则》及《2022年汕头市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目标任务(市直部门)》等绩效考评文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五要严格管控中央补助资金使用。
各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海绵设施建设,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及时使用,完成绩效目标考核。
来源 | 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