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岁末年初,龙湖区人社局执法大队的办公场所就会被前来讨薪的劳动者围得水泄不通,他们有被餐饮公司欠薪的、有被加工工厂欠薪的、有被企业辞退后没拿到工资的,由于临近农历新年,每一个劳动者都希望尽快拿到被欠的工资回家过年,所以各式各样的劳资纠纷就变成一个个“疑难杂症”摆在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面前。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局领导的靠前指挥和指导下,执法大队对各类劳资纠纷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了研判,耐心、细心、用心地依法化解每一宗纠纷,努力当好人民群众的“护薪者”。
2022年1月17日开始,位于龙湖区新溪街道的某个项目有多名工人到新溪街道人社所投诉,反映被该项目的施工分包企业湖南省某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1月18日,在区人社局的安排指导下,新溪街道人社所认真履职尽责,第一时间赶赴项目现场,迅速处置了9名工人的工资436150元。但根据人社所从现场了解的信息的反馈,该项目仍有几十名农民工兄弟还未拿到工资,这些人非常着急,想尽快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区人社局有关领导研判后认为欠薪事态超过了基层人社部门可控的状态,必须马上由执法大队介入,随即要求人社所将工人引导到执法大队进行处理。后续几天,工人们陆续到执法大队配合登记调查,执法大队加班加点为工人们核实工资数额和登记造册。在此过程中,执法大队还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要求施工总承包公司和分包方湖南省某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派员到队配合调查。
经了解,此欠薪事件的根源在于总包公司和某芳公司在工程款结算方面存在一定的争议,总包公司认为按合同已经向某芳公司支付了大多数的工程款(包括工资),而某芳公司表示工程存在增量未结算,双方一时间无法达成协议。执法大队介入后,对上述两个公司解读了《条例》的部分条款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求两家公司必须优先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工资发放,两家公司在执法大队的协调过程中都十分配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但都认为责任不在于自身。1月27日,龙湖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人社局与住建局密切配合化解此次纠纷,并亲自组织开会约谈了建设单位和上述两家公司的高管和代表。最终,在联合约谈下,大家要求总包公司必须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先行处理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总包公司表示愿意依法代发工资。2022年1月28日、29日,总包公司根据某芳公司提供的工人工资表和花名册,将胡某发、黄某求、朱某才、王某仁、曾某平等几十名农民工的179.8万元工资通过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进行了先行支付(垫付),工人们顺利地拿到了工资。
此纠纷的化解,充分体现了龙湖区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的速度与能力,充分体现了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各尽其责的良好工作氛围,更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实力担当!在拿到工资后,该项目的农民工兄弟也对龙湖区委区政府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一位农民工兄弟说道:“你们是真正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农民工的贴心人和护薪人,非常感谢!”
信息来源 | 龙湖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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