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龙湖法院根据省、市、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相关会议部署要求,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诉讼活动有序高效进行。近日,外砂法庭在审理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采取电话沟通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天履行完毕,既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聚集,努力做到防疫办案“双统筹、两不误”。
谢某与陈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8月,陈某向谢某借款13万元,此后陈某陆续还款,尚欠谢某6.5万元。2020年3月,陈某向谢某出具《借条》,载明陈某向谢某借款6.5万元,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约定于2020年8月30日到期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谢某向陈某追讨,陈某多次承诺还款但无全部履行,直至2021年11月8日才付还谢某借款本金1.5万元,而利息只支付至2021年7月份。谢某遂将陈某诉至法院。
今年5月5日,被告按传票通知时间到外砂法庭开庭。因被告出示的行程卡显示其在最近14天内到过成都、广州等地,且其核酸检测证明不符合防疫要求,法庭保安人员按规定没让其进入法庭开庭。承办法官了解上述情况后,考虑到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并提供证据,为避免案件因疫情防控延期开庭,影响双方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承办法官遂及时电话联系被告,并耐心做原、被告工作。经多次协调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承诺于当天付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当天下午,被告履行了还款义务。原告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外砂法庭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聚焦当事人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为民办实事,做到案件当天调解、当天履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速度”,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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