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支持企业降本增效
(一)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Q1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须符合什么条件?
A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联系人:市税务局 林静慧;联系电话:88481773
Q2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可以享受什么税收优惠?
A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联系人:市税务局 林静慧;联系电话:88481773
Q3
加大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力度,企业什么时间可以申请退税?
A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第一条,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1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2
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联系人:市税务局 郑晖;联系电话:88481652
Q4
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第三条,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联系人:市税务局 郑晖;联系电话:88481652
Q5
纳税人计算留抵退税进项构成比例时是否需要扣除转出的进项税额?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第二条,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联系人:市税务局 郑晖;联系电话:88481652
(二)对受实施粤港陆路口岸跨境运输定量配额管理规定影响,导致企业货运方式由陆路运输变更为海运、铁路运输的粤港跨境货物作业点,给予40英尺货柜每箱不超过5000元的补助、20英尺货柜每箱不超过2500元的补助;单个粤港跨境货物作业点企业最高补贴不超10万元,专项补贴总额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Q6
如果企业是非17个粤港跨境货物作业点进行粤港跨境货物运输的生产企业,那么可否享受转运输方式的补助?
A
不能享受转运输方式的补助,因17个粤港跨境货物作业点进行粤港跨境货物运输的生产企业受广东省陆路与航空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出台的关于实施粤港陆路口岸跨境运输定量配额管理规定影响,所以此项补助是减轻运输成本,助力企业加快转变运输方式,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的顺畅运行。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郑超;联系电话:88931833
Q7
如果企业属于17个粤港跨境货物作业点进行粤港跨境货物运输的生产企业之一,那么对于快递、空运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补贴标准?
A
快递、空运运输方式不符合补贴范围。因为本次申报对象只针对海运、铁路运输两种补助方式。对于快递、空运运输方式不在补贴范围。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郑超;联系电话:88931833
(三)对规模以上“三新两特一大”工业企业,在我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内新租用1000平方米以上厂房且实际生产的,按实际租期给予每月20%的租金补贴,最高补贴3个月,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Q8
如果区县有相关的租金补贴,是否还能适用本政策申报市的租金补贴?
A
可以。按照《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第三条企业新租用厂房租金补贴申报指南》六、(一)关于“为最大限度助企纾困,在本指南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与本政策重复的,可叠加享受本政策支持”的规定,如果区县有相关的租金补贴,可以叠加享受本政策支持。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游澍钿;联系电话:88992010
Q9
按照《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第三条企业新租用厂房租金补贴申报指南》,租赁合同签订日期须介于2022年4月7日(含)至6月30日(含),那么租金补贴能否按3个月补贴?
A
可以。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的通知》第三条“按实际租期给予每月20%的租金补贴,最高补贴3个月,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规定,只要单个企业租金补贴的总额不超过20万元,就能按最高补贴3个月的规定进行补助。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游澍钿;联系电话:88992010
(四)对2022年上半年新开业(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单位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
Q10
新开业(投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哪些?
A
新开业(投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2022年上半年新开业(投产),营收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主动申请上规的工业企业。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邓东宇;联系电话:88992021
Q11
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政策制定背景是什么?
A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部分市场主体面临严峻的考验和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为提振市场主体在疫情期间的发展信心,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规纳统,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现制定2022年汕头市新开业达标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实施细则。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 张源锋;联系电话:88281147
Q12
哪些服务业企业可以申请奖补,奖补金额是多少?
A
2022年上半年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新开业且达到规模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新开业达标服务业企业)。可以申请奖励金额为5万元。
本次申报奖励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为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计税销售额)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服务业企业法人(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非企业法人):
1
本次申报期限内辖区内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2
本次申报期限内辖区内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3
本次申报期限内辖区内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 张源锋;联系电话:88281147
Q13
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申请奖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A
1
《2022年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新开业达标服务业企业)奖励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名称与市统计局提供名单不完全一致时需提供《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3
企业达到规模以上纳统入库的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局 张源锋;联系电话:88281147
Q14
哪些批零住餐业经营单位可以申请奖补,奖补金额是多少?
A
2022年上半年在汕头市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且依法入统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经营单位(含企业和个体户,下同)均可申报该补贴,申请奖励金额为5万元。
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经营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经营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经营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经营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
不符合支持对象及其条件要求;
2
申报材料缺失关键佐证文件;
3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郑永广;联系电话:88931890
二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五)设立“政银担”贷款合作项目,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办理融资担保业务,按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1%给予补贴担保费。(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Q15
本次补贴融资担保费受惠的对象?
A
“政银担”主要支持对象为我市向合作银行申请“政银担”信贷业务的小微企业及“三农”主体,支持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汕头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依法经营满1年以上且依法纳税;符合银行、担保相关授信和承保条件要求,信用良好。
联系人: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联系电话:88526801
Q16
如何申请“政银担”贷款?
A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合作银行或合作政府性担保机构提出书面“政银担”项目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会报表、上年度纳税证明等),合作银行或合作担保机构互相知会对方,共同启动贷款审核。
联系人:汕头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联系电话:88571803
联系人:粤财汕头担保公司;联系电话:87269478
Q17
融资担保费补贴如何申请与发放?
A
借款人担保费补贴由合作融资担保机构代收代付,市金融局、市财政局不直接接受借款人申请;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每季度归集贷款信息并向运营管理方申请保费补贴,再返还借款人。
联系人:汕头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联系电话:88571803
联系人:粤财汕头担保公司;联系电话:87269478
(六)推广“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引入保险机构为缺乏有效抵押物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并为企业申请项目提供50%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Q18
可以申请“政银保”的对象有哪些?
A
“政银保”是政府引入保险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并为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同时落实财政资金作为信贷风险补偿。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政银保:
1
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成立时间三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追溯历史的企业放宽至两年,原则上支持产业前景清晰、行业相对成熟、发展稳定的行业;
2
符合银行、保险相关授信和承保条件要求,信用良好。
联系科室: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联系电话:88526801
Q19
如何申请“政银保”?
A
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合作银行或保险机构提出书面“政银保”项目申请、并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会报表、上年度纳税证明等材料,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和保险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核。双方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通过保险机构投保,最后银行放款。次月由保险机构代借款人向政府申请保费补贴。
联系科室: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联系电话:88526801
Q20
“政银保”申请的额度和费率是多少?
A
经银行、保险尽调后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单笔80万元,总额100万元;法人主体单笔300万元,总额500万元。贷款利率预计不超过当期LPR+155个基点,平均保费不超过2.2%。由政府补贴50%的保费,综合贷款费率原则上不超过7%。
联系科室: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联系电话:88526801
Q21
“政银保”目前有哪几家金融机构可以办理?
A
目前有需求申请办理的可咨询以下合作金融机构联系人。
(七)加大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力度,将政银代偿率(即政府分担部分)由原10—20%提高至5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人行汕头中心支行、汕头银保监分局)
Q22
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合作金融机构有哪些?
A
汕头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合作金融机构有中国银行汕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市分行、广发银行汕头分行、粤财普惠金融(汕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邓东宇;联系电话:88992021
三
加强企业用工保障
(八)实施“就业服务专员助重点企业”活动,举办线上线下工业企业急需紧缺用工招聘会10场以上,服务企业用工招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Q23
什么是重点企业?能享受到哪些专员服务?
A
重点企业是指:重点用工企业(即用工规模1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200人以上)、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外资企业、“三新二特一大”产业企业(即“三新”,即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两特”,即纺织服装、玩具创意特色传统产业;“一大”,即大健康产业。)等。
对于重点企业,人社部门将按属地指定就业服务专员,加强联系服务,对重点企业提出的人力资源相关问题,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精准化用工服务和指导,协助重点企业解决招工用工、政策咨询、补贴申领、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和指导。
联系人:市人社局 吴贻光;联系电话:88645024
Q24
线上线下工业企业急需紧缺用工招聘会主要有哪些?
A
对于急需紧缺用工的企业,人社部门将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举办7场线上线下招聘会,同时,再举办3场以上网络“直播带岗”专场招聘会。(线下招聘活动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线上网络招聘会具体举办时间请留意“汕头人社”、“汕头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市人社局 吴贻光;联系电话:88645024
(九)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给予就业者每人5000元补贴。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每月可按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社保补贴,最长补贴2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Q25
申领基层就业补贴须符合哪些条件?
A
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2
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
在现就业单位连续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4
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5
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联系人:市人社局 吴贻光;联系电话:88645024
Q26
申领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须符合哪些条件?
A
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2
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
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5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申报该项补贴。
联系人:市人社局 吴贻光;联系电话:88645024
Q27
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可申请多少金额的补贴?
A
以招用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为例,小微企业按社保缴费基数最低3673元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每月最低可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813.02元(养老、医保、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年共约19500元。
联系人:市人社局 吴贻光;联系电话:88645024
(十)分两期发放2000万元“汕头欢乐购”消费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Q28
“汕头欢乐购”消费券怎么领取?
A
活动期间逢派券日,微信搜索“汕头商务”公众号,点击子菜单“消费券”进入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分云闪付消费券和微信消费券两种,消费者可分别使用云闪付支付或微信支付进行优惠抵扣。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郑永广;联系电话:88931890
Q29
“汕头欢乐购”消费券在哪使用?
A
消费券可在汕头市限上餐饮、百货、超市商家使用,具体商家名单将会在“汕头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开。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郑永广;联系电话:88931890
Q30
“汕头欢乐购”消费券如何使用?
A
用户领取消费券后,可以在:云闪付APP中“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看消费券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全民惠领券”-“我的”-“查看优惠券”中查看消费券。消费券发放之日起七天内有效,获券用户可在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云闪付APP、微信APP到指定门店进行支付,可以直接抵扣优惠券优惠金额,每日可抵用不同面值的云闪付或微信美食券、百货券、超市券各1张。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郑永广;联系电话:88931890
(十一)对于我市限上纳统汽车零售企业销售在汕登记注册的新能源和“国六”标准轻型汽车,每售出一辆给予5000元补贴,专项补贴总额500万元,先到先得,额满即止。(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Q31
汽车消费补贴的对象是什么?
A
我市限上纳统的汽车零售企业。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郑永广;联系电话:88931890
Q32
汽车消费补贴应该如何申请?
A
申报对象(企业)可通过“汕头商务”公众号“汽车消费补贴(企业)”入口进行申报,材料填写及提交。按平台提示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按平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申报提交。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郑永广;联系电话:88931890
Q33
汽车消费补贴有何条件要求?
A
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限上纳统汽车零售企业(本地法人企业);
2
销售单价1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以上轻型汽车(“国六”标准乘用汽车及含新能源乘用汽车),并在汕头辖区范围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缴纳车船税等;
3
按《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日期为准,销售新能源和“国六”标准轻型汽车的限上纳统汽车零售企业,给予每辆5000元补贴;
4
自5月8日起至6月30日销售的车辆,按照《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日期优先获得补助,且需在发证之日起七天内进行申报,额满即止,平台将在申报满额后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郑永广;联系电话:88931890
(十二)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将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再压减1个工作日,实现出口退税业务“无纸化、线上办、及时批、快退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Q34
请问税务部门有什么措施确保符合规定的正常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
A
税务部门通过全面贯彻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推行出口退税新系统,大幅简并优化出口退(免)税流程,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将全市符合规定的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总局要求6个工作日基础上,提速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出口退税业务“无纸化、线上办、及时批、快退税”。
联系人:市税务局 林培峰;联系电话:13612355289
(十三)在中心城区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首贷服务中心,为新开办企业解决贷款、融资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行汕头中心支行、市金融局)。
Q35
什么是首贷中心?
A
首贷是指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无贷款记录的企业首次从银行获得贷款。汕头市首贷服务中心由人行汕头中支、汕头市金融局和政数局共同建设,是全省地市级首家首贷服务中心,常态化有19家银行担保机构轮流进驻。该中心设置与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新注册企业服务区域,企业、个体工商户刚完成注册登记后即可办理金融业务,显著提高了融资对接效率。另外,中心采用“小前台大后台”形式,前台线下提供政策解读、首贷咨询、业务登记、对接、融资全流程跟踪反馈等服务,后台线上依托“汕金惠企通”“粤信融”等平台将企业融资需求推送至有关银行,银行承接办理业务,由此实现“一站式”服务。
联系人:市政数局 林少英;联系电话:88168653
联系人:人行汕头中支 王祎梓;联系电话:88263743
Q36
如何办理首贷业务?
A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办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咨询,由现场工作人员了解企业是否为首贷、融资需求、贷款用途、意向银行等情况,收集企业基本信息,通过粤信融平台登记注册并发布融资需求,并及时跟进对接情况。意向银行在粤信融平台及时受理企业融资需求,与企业对接并审核企业提交的业务。
联系人:市政数局 林少英;联系电话:88168653
联系人:人行汕头中支 王祎梓;联系电话:8826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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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的通知.pdf
附件2:助企纾困13条实施指南.doc
来源:市工信局
编辑:嘉嘉
校对:杨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