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轻轻,太会忽悠!为了骗取他人财物,市区一无业男青年罗某子虚乌有的谎称自己是某住宅小区工程的总包工,可以帮助他人谋取相关利益,于是就有人相继上当受骗,为该男青年吃喝、娱乐、开房买单。2021年12月,龙湖法院依法对罗某作出有罪判决。
2021年5月份,被告人罗某向被害人郭某、张某、宗某、李某、龚某等人谎称自己系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某工程的总包工,声称可以帮助张某、李某在该工程项目开工时承包食堂、小卖部,可以帮助郭某、宗某、龚某在该工程项目中担任高管职位。为骗取上述人员信任,罗某带领上述人员到东海岸亚某工地,声称该工地是其工程项目的工地。期间,罗某还建立所谓的“东海岸项目工作群”,使用其本人另外一个微信号在群里冒充工程的执行董事,在微信群里发布虚假的电子合同等工程信息,让上述人员对其深信不疑,以此骗取上述人员请其吃喝、娱乐、开房等并从中骗取钱财。
经查,自2021年6月初至同年8月12日案发,罗某以各种借口先后多次骗取上述人员请其吃喝、娱乐、开房等,还骗得被害人张某28400元、李某6500元、龚某6160元、宗某486元。上述骗取款项合计41546元,均被罗某花光。
同年8月11日,张某等人发现被骗后,在龙湖区某酒店公寓与罗某对质,罗某承认了上述犯罪事实。次日凌晨1时多,张某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赶到现场将罗某带回审查。
被告人罗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
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根据罗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龙湖法院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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