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村居普法小喇叭】涉土领域法律常识(15)



为方便基层群众学习法治知识,提升法治素养,2021年汕头市普法办联合汕头大学法学院制作了《村居普法系列读本》,将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纠纷处理、涉赌博、诈骗等的法律常识编印成口袋书,使法律条文通俗易懂,好学好记。市普法办将通过“每日问答”的形式,在“汕头普法”公众号上进行线上宣传,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学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



今天

汕小法为大家带来的是

《涉土领域法律常识》(15)



01







我买了商品房,拿到的不动产权证上写“房屋专有建筑面积:××m²,房屋分摊建筑面积:××m²”,如何理解?

依《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不动产权证上“房屋专有建筑面积”即住宅的专有部分,业主对此部分享有所有权;“房屋分摊面积”即住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业主对此部分与其他业主共同共有。”







 02







小区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所划分出来的车位,其所有权属于谁?



《民法典》第275条第2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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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

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用法律为自己的人生保驾护航吧~~



来源:汕头普法

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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