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天保主持,副主任刘辉、林锡波、李绿岸、马翔、陈伟波、林曼,秘书长卢壁辉和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彭聪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云峰,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民检察院、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林伟标同志任职的议案和市政府关于提请刘燕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意见。任命林伟标为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决定任命刘燕飞为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庆辉为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汕头市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汕头市202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以上规定和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就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