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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动态】龙湖法院适用新修订《民事诉讼法》 完成首例判决书电子送达



民事诉讼法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纳入电子送达适用范围。近日,龙湖法院立案庭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审理了一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并通过电子送达平台成功送达了民事判决书,这是龙湖法院适用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完成电子送达判决书的首宗案件。

原告邹某系被告某家居公司雇佣油漆工,邹某向龙湖法院起诉被告公司,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2091元,因被告经营不善等原因,未能支付报酬,双方无法达成诉前调解。转立案后,原告因其母亲生病回到江西老家照顾母亲,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庭前通过电话,指导原告使用粤公正小程序网上开庭功能。开庭当天采用线上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依据新修订《民事诉讼法》有关电子送达的规定,在取得原告同意后,通过广东省诉讼服务平台向原告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在书记员发送民事判决书的几分钟后,系统显示该判决书已被查看。原告本以为只能延迟开庭,没想到不仅线上成功开庭而且这么快就收到判决书,切实解决了他的难题,遂打来电话,感谢法官为其提供了诉讼便利。

近年来,龙湖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群众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依托智慧法院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智能化、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便利与温暖。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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