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为服务纳税人更好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汇算清缴及2022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汕头税务小编梳理了目前最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下面就让一张思维导图助您快速看懂(今后如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具体规定详见以下链接: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
编发:汕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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