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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0-24时,汕头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提醒市民
一、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坚持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二、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三、省外或省内发生疫情的城市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汕,抵汕24小时内主动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从省内未发生疫情的城市来(返)汕,提倡抵汕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四、在没有接种禁忌证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酒店或工作单位,并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022年4月12日,市卫生健康局调整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名单如下:
2021年1月13日,市卫生健康局调整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如下:
2021年10月10日,市卫生健康局公布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名单如下:
2022年2月28日,市卫生健康局调整全市新冠病毒疫苗定点接种单位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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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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