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金平区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腾退难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将思想工作和强制措施有力结合。4月25日下午,金平法院执行局又成功强制腾退两处被司法拍卖的案涉房产。
这两起案件均系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金平法院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李某德名下位于汕头市金湖路的某处房产全套,及被执行人麦某源名下位于汕头市牡丹园的某处房产全套。在上述房产均已拍卖成交、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退迁房屋义务后,金平法院依法张贴强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于退迁期限前自行迁出上述房产。期间,执行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交流,耐心劝解和释明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拒将案涉房产交付买受人管业使用。为充分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金平法院决定对上述两处房产启动强制退迁程序。
为确保退迁行动顺利实施,金平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执行工作部署过程中,审慎评估执行风险,细化团队分工,规范组织交接,提前协调联动派出所、街道居委等部门到现场见证强制执行全过程。
当天下午,早已集结待命的执行干警在执行法官带领下,迅速出发,奔赴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均已自行撤离上述两处房产,留下屋内部分废弃物、垃圾若干。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有序控制现场,分工明确,程序规范,全程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由专业开锁人员对房门、保险柜进行强制开锁,并对屋内部分废弃物、垃圾拍摄取证,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最大程度接受群众的监督。经过一个下午的连续奋战,案涉两处房产顺利交付买受人。
此次强制退迁行动,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文明,彰显金平法院落实法拍房退迁工作专项行动的信心与决心,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法拍房“腾退难”问题,一直为外界所诟病,也深深困扰着法院执行人员。通过强制退迁,及时交付“法拍房”,既打消人民群众对购买法院“法拍房”无法得以及时交付的顾虑,又进一步推动将执行质效最大化作为有力武器以构建决策高效、反应快速的执行绿色通道举措的实施。
内容来自: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