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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潮南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设立



潮南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潮南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设立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公安规范执法能力和检察监督能力“双提升”,4月27日上午,我院与市公安局潮南分局联合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林沛天,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山出席活动,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少刚,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马志勇,检警双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干警参加仪式。











检警双方就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达成共识,并联签了《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关于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



揭牌仪式后,双方还围绕办公室职责定位、运作注意事项、案件质效提升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





钟山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充分认识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意义,与公安机关共同推动潮南刑事案件质量的提高,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要强化创新意识,在充分调查研究、全面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敢于打破固化思维,克服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探索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办公室的作用和效能。要树立担当精神,共同坚持科学务实的执法司法理念,落实双向监督,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反向监督我院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等工作,互相理解、支持,敢于共同面对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失败和挫折,深刻总结经验教训,不断适应当前新形势下刑事司法工作的需要。要增强廉政意识,持续抓实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压缩“围猎”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同时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地生根,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林沛天提出,一是区检察院和区公安机关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面落实最高检、公安部有关工作要求,提升检警协作配合质效,推动双方“在合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合作”;二是以设立办公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相互配合制约,适应司法执法实践需求,突出协作提前和协作前移,实现对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监督、全流程管控。三是秉持“共建共享,求同解异,相互配合”的理念,努力构建互促共赢的检警工作格局。按照“边建设边优化”的工作思路,健全完善信息共享、“两统一”等工作机制,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推动执法标准和办案理念的融合统一。四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执法司法权规范运行。全方位加强检警执法办案协作力度,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等机制,加强联合培训、定期交流,规范互通,切实履行打击犯罪职能,切实回应好人民群众新期待。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启用,标志着潮南区检警协作开启了新篇章,迈进了新阶段,接下来,我院将与区公安分局同向发力,共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潮南、法治潮南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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