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基层群众学习法治知识,提升法治素养,2021年汕头市普法办联合汕头大学法学院制作了《村居普法系列读本》,将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纠纷处理、涉赌博、诈骗等的法律常识编印成口袋书,使法律条文通俗易懂,好学好记。市普法办将通过“每日问答”的形式,在“汕头普法”公众号上进行线上宣传,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学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
今天
汕小法为大家带来的是
《涉土领域法律常识》(8)
01
问
我家承包了村里的A地,后因为家人都在外打工,地便没人种。现在邻居想扩大承包规模,我家可以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邻居吗?
经发包方(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答
02
问
我家承包了村里的A地,现在家人都在外打工,所以想将A地交回村民委员会。如果交回的话,我家可以获得补偿吗?以后还能要求承包土地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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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