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preview今年2月,市民吴先生通过司法网络竞拍方式竞得一套别墅,但两个月过去了,别墅却无法拿到手。今天上午,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为此展开强制执行行动,及时将这套别墅清场腾退,并交付买受人吴先生管业使用。
今年2月18日,市民吴先生通过司法网络竞拍方式,以800多万元的价格,竞得汕头市区金叶岛国际花园第四期北段一套别墅。
之前在淘宝网上看到这个房子,觉得挺合适的,就用800多万元买了下来。
——买受人委托代理人 陈先生
然而,斥巨资竞得的房产,却迟迟无法拿到手。
买下来之后,因为要住什么的就比较麻烦,进不来。就比较着急,然后我们就到法院去申请执行。
——买受人委托代理人 陈先生
原来,这套别墅原在市民陈某丽的名下。这套别墅之所以被拍卖,是因为陈某丽和丈夫钟某绪,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15年,陈某丽和丈夫钟某绪,向另一市民许某峰借款500万元,约定一年还款。
被申请人说是生意周转,向我们申请人借款500万元,之后一直没有还款,经过催收一直没有还款,直到2019年,我们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来法院接受调解,经调解约定了还款的期限,被申请人没有依约还款,因此,我们就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李大地
在执行过程中,金平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陈某丽名下位于金叶岛国际花园第四期北段这套别墅,最终市民吴先生通过竞拍方式竞得这套别墅。此后法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并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均不配合,致使这套房产迟迟无法交付买受人。
2022年2月18日拍卖成交,被执行人在房产被拍卖成交后,拒不将房产交付买受人管业使用。本院于2022年3月10日发出(2021)粤0511执2117号《强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陈某丽及其家属在2022年4月16日前迁出上述房产。
——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法官助理 陈瑶
直至公告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依然无动于衷。
强迁公告发出至今,陈某丽在法定期限内仍拒不退迁房产,持续在其中居住,为了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能及时对案涉房产进行管业使用,我院在退迁期限届满后,快速采取相应措施,到现场对案涉房产进行强迁。
——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法官助理 陈瑶
今天上午,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展开强制执行行动,将这套房子清场腾退。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检察院民行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见证了强制执行过程并进行监督。
见证了法院的执法过程,我觉得非常文明,执法也是比较有温度的,通过这个有温度的执法,能维护了各方的权益。
——金平区政协委员 郑玲玲
金平法院执行这个案子,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合法权益,是社会正义的执行,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金平区人大代表 张和财
至此,这起执行案件终于圆满解决,买受人吴先生也最终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房产。
很感谢金平区法院和检察院各部门,为我们理顺了这件事,很感谢他们。
——买受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陈先生
本次强制退迁工作,注重“法理”和“情理”相结合,牢固树立善意执行、智慧执行及高效执行理念,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彰显了司法公信力及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决心。
——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法官助理 陈瑶
这宗强制执行案件,也以法律权威告诫所有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还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我院开展的集中强制执行,是针对我院近期拍卖成交的一批“法拍房”进行强制清退,交付买受人的一个专项活动,法拍房交付问题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和堵点,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彰显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在此,正告案件被执行人,如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处置,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可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和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金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 曾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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