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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细悟研《条例》,知行合一强担当——龙湖区纪委监委举办第二十二期“清风悦读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做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按照龙湖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部署要求,4月24日下午,区纪委监委举办第二十二期“清风悦读会”,五位党员分享了他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心得体会。委领导班子有关成员、机关各支部同志参加活动。在“清风悦读会”上,有的同志认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条例》是必须掌握的工具书,并从守纪律,讲规矩;守初心,干实事;守信念,做表率三方面作了心得分享;有的同志从自身实际出发,深刻领悟《条例》的精神要义,明确自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定政治信仰,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做到立场坚定;有的同志通过对标对表《条例》内容,查找自身不足,从《条例》中纪检干部的作风要求入手,结合派驻组的监督职能规定,谈了两点学习体会;有的同志从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定位、提高办案程序意识、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的角度出发,分享了学习《条例》的三点体会,并表示将学深学透《条例》、打好基本功,真正履行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者的使命和担当;有的同志经过深入研读《条例》全文,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身建设、熟练领会掌握三个方面,谈了如何把掌握运用《条例》作为看家本领和基本功,以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最后,委领导班子成员佘敬东同志对5位同志的学习分享逐一进行点评,同时强调,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全面学习掌握《条例》的内容,通过逐章、逐条、逐款学习,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都要把学习党章、贯彻《条例》和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都要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防止“灯下黑”,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助推龙湖正风肃纪反腐取得新成效。本期悦读会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条例》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指导书”,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工具书”,做到深学悟透、知行合一,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争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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