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普法课堂】黑恶犯罪,一个都不放过!反有组织犯罪法来了!

















剑指 黑恶势力





打伞破网

一个都不放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有组织犯罪法



2022.5.1



扫黑除恶

202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明确反有组织犯罪“坚持与反腐败相结合”,并对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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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

点击了解



黑恶势力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影响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作恶,自有代价!

真实案例



案例



连环骗局

2019年,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经过一年的跨地追捕、彻查深挖,成功捣毁一“套路贷”涉恶团伙,侦破大部分涉及外区、外市、外省的案件共70余起,目前已核实受害人70余名、涉案金额180余万元。

近一年来,这个犯罪团伙利用被害人急于用钱但其他合法途径无法贷款的心态,以低息诱惑被害人对车辆进行抵押贷款,同时签订车辆质押协议、车辆买卖协议以及确认违约的条款确认书,在苛刻的违约条款中约定高额违约金,已核实受害人70余名,涉及人员涉案金额180余万元。

案例②

网络洗钱

2020年4月,江苏张家港公安机关打掉“有米有品”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并通过“信息链”“资金链”深挖彻查,成功铲除“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和App推广平台等黑产链条。

经查,以犯罪嫌疑人葛某克、王某、袁某瑶为首的犯罪团伙勾结境外金主,先后研发数十款“套路贷”App,并招募大量承兑商,通过自主研发设计的“火牛”平台流转、结算资金,规避公安机关监控打击。据统计,该“火牛”平台先后为“有米有品”等29款“套路贷”App提供洗钱服务,资金流水达4.9亿,非法获利9000余万元。



反有组织犯罪法

严打黑恶犯罪

从源头上预防减少

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你知道吗?

这部法律与我们

也有着密切的联系!

与我们的联系





对职权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群众性自治组织予以协助)、司法机关、监察机关、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主流媒体、电信业务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相关主体对打击有组织犯罪负有重要职责;

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从重处罚。











对公民

每个公民都有禁止实施犯罪行为的义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未成年人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侵害;

对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对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扫黑除恶 国泰民安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来源:苏州普法







● 龙湖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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