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武汉)来(返)潮南人员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的通告
鉴于近期湖北(武汉)来粤返粤人员出现多例无症状感染者,我区也出现阳性感染者,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面胜利,现就做好湖北(武汉)来(返)潮南人员健康服务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湖北(武汉)人员抵潮南后,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出示本人的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积极配合进行相应的健康管理,每日在粤康码上申报健康状况。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之前,必须居家留观,不得上岗、不得外出。
二、湖北(非武汉)来(返)潮南人员如持有绿色健康码以及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必须在14天内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申报登记粤康码,录入个人有关信息。
三、武汉来(返)潮南人员如持有绿色健康码,实行居家观察7天,到达潮南当天及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后至第14天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和参与聚餐、聚会等活动。
四、持有湖北健康码的红码和黄码人员,以及未申报粤鄂两省健康码的湖北(武汉)来(返)潮南人员,应及时安排核酸检测,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五、各用人单位(企业)要做好本单位武汉返岗员工的健康管理工作,提醒员工返岗前应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及核酸检测,同时将计划返潮南的武汉员工情况及时向社区报告。返岗当天,第一时间做好管理工作。
六、各药店发现有14天内武汉来(返)潮南人员购买退热、止咳药的,应及时上报。
七、请各位业主和广大市民遵照执行,相互监督。对拒不听从劝告、故意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754—87761035。
特此通告。
汕头市潮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10日
来源 | 汕头市潮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 | Loong 责编 | 在线主编
在这里 看懂潮南
©“潮南在线”官方微博欢迎投稿 | stcnxwb@163.com
/ 转载请至后台咨询 /
活力潮南 健康潮南 文明潮南
「往期回顾」REVIEW PAST
| 雨污分流 | 重点项目 | 一线战“疫” |
| 家乡这么美! | 自媒体会议 | 发展咨询委员会 |
| 潮南又拿一块国字招牌 | 最美新潮南人 | 印染企业游练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