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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要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三年成效显著

编者按

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三年多时间里,政法机关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24日起,《法治日报》在平安中国专刊开设“落实条例规定 推动工作升级”专栏,对政法机关三年来开展相关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显著成效进行深入报道,敬请关注。

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方向,更好地发挥其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的出台有何意义?对政法工作产生了怎样的积极影响?如今《条例》实施已过三年时间,《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近日采访了江苏、陕西、山东等地政法机关及相关专家,深入了解了各地贯彻实施《条例》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江西省景德镇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综治中心等级评定,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构建集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实战平台。图为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热心为村民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屠俊奇 摄

明确责任规范履职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必须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在谈及起草《条例》的必要性时,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封丽霞教授对记者说。
  

据了解,《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包括明确了制定《条例》的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等。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进喜进一步补充道,《条例》还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等,凸显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法治思维。
  

在封丽霞看来,《条例》的实施有助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集中统一领导,政法委以及各专门执法和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也将由此更加明确,从而更充分地调动起各政法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各政法单位职责明晰、行动高效、紧密配合,且是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的科学工作局面。
  

“《条例》不仅是对政法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更重要的是从法治角度对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了制度安排,为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王进喜认为。
  

此外,《条例》还得到了各地政法机关相关负责人的广泛好评。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对《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破解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推进政策性创新,使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让党委政法委员会的职能发挥更加有效,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职更加规范。”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黄超对记者说。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辽宁省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会奇介绍说,《条例》指导和激励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多措并举推进落实

“2020年9月,市委出台相关实施办法,着力推动《条例》进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进入党政目标任务书、进入党校培训课程、进入领导挂钩联系清单,始终扭住‘政法姓党’这个‘根’和‘魂’。”江苏省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斌告诉记者。

  

《条例》印发后,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纷纷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党组扩大会议、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知识测试等方式,引导干警切实把《条例》精神吃准吃透,使《条例》精神“入心入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在此基础上,利用宣传公告栏、“两微一端”、检察内外网等途径,扩大学习覆盖面,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使《条例》规定真正成为全体干警的基本常识、工作习惯和职业遵循。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示范引领,先后召开21次党组会议,部署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依托省委党校等资源优势,通过专题讲座、视频教学、在线自学等方式,组织干警深学党的创新理论。同时,加强对全省法院学习贯彻《条例》的督促检查,2020年5月至11月,全省各级法院干警每周政治学习不少于90分钟。
  

“省委政法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委务会、机关办公会等会议28次,研究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安康市委政法委举办‘学条例、践使命、勇担当’主题演讲比赛;西安市委政法委组织100多场‘书记讲《条例》’宣讲活动,确保《条例》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黄超介绍说,陕西还以推进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紧扣贯彻《条例》和省相关实施细则,全面梳理已有制度,对照修订完善制度,制定出台新的制度,条分缕析列出清单、逐项落实,先后出台了政治督察、政治轮训、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26项配套制度。
  

“2021年6月,省委政法委又出台了相关通知,提出12项具体任务抓好配套制度落实。”黄超告诉记者,截至目前,陕西省级政法单位已制定或修订制度机制378项、市级1060项、县级6724项,确保《条例》得到更加充分有效的贯彻落实。

成效显著广受好评

紧扣《条例》中明确的政法工作主要任务,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和基层辅助力量进网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积极参与的立法体制,先后制定9部地方性法规、6部政府规章……南通市群众安全感、法治建设满意度、政法队伍满意率等政法工作核心指标近年来均位居全省前列。
  

三年来,各地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依据相关要求改进完善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广受各界好评。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任何权力必须接受监督和制约,否则就可能产生权力滥用和腐败。
  

对此,山东省紧盯《条例》贯彻落实,出台相关实施办法,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单位开展督察巡查。2020年,省委政法委对省政法单位开展为期40天的督察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报经省委重要负责同志审阅后反馈各单位,并跟进督导整改到位,推动市县两级实现对政法单位督察巡查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山东省政法机关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实体化,省市县乡四级全部建立综治中心并落实机构编制,共建立16.36万个网格,配备29.23万名网格员,群众通过网格办理的事项达87%以上。2021年,山东共办理为民服务事项1614万余件、化解矛盾纠纷186万余件。
  

河北省制定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法官、检察官常态化遴选机制等6项工作,成效显著。
  

“2021年10月1日,沈阳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强势启动‘警情日清零、立案月清仓、积案季清底’扁平化指挥调度‘三清’机制以来,形成‘大案有人管、小案有人查、事事有人问’的良好局面,警务效能、执法水平得到了全方位提升。”王会奇称。
  

回首来时路,郁郁满芳华;迈步新征程,砥砺再出发。
  

接受记者采访的各地政法单位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将在现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地落实,为政法工作创新发展注入更多动力活力,推动政法工作能力水平再上新台阶。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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