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6月份涉汕头谣言点点评!!



谣言1

潮南陈店沟湖乡一彩票站老板娘遭杀害




     

本月初,一组有关潮南陈店镇沟湖乡一彩票站老板娘惨遭杀害的血腥图文谣言信息在潮南各微信朋友圈流传。。。



经核实,该案并非发生在汕头本地,那真相到底如何?请看下图。



谣言2

嵩山长平交界处一小车退车操作不当

撞上一骑二轮摩托车妇女




6月14日,有网民朋友私信蜀黍求辟谣,称微信有人发视频反映“在嵩山长平路八先生对面,一辆号牌为豫DHG808的小汽车倒车时,由于技术操作不当,撞上一辆二轮电动车”,经蜀黍核实为谣言。



实际上,该事故发生于6月12日,地点在河南省平顶山舞钢市,而且事故在当地也产生谣言,称电动车驾驶员伤重不治。为此,舞钢交警也已辟谣。



百度地图告诉你,事发地和汕头的距离,看来造谣者确实太可恶了。



谣言3

“SB250”病毒




本月,一则“潮南民生医院68名患者感染SB250病毒死亡”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中流传。

目前,一名散布该谣言的网民已被潮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通过百度和新浪微博搜索显示,今年以来这个谣言以更换地名的和受害群体的方式传遍了祖国山河,重庆、海南、福州、成都、昆明等地均不幸上榜,各地也及时进行辟谣。











      那么,对这么一个彻(fei)彻(chang)底(ruo)底(zhi)的谣言,为什么有这么顽强的生命力和传播能力呢?

      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个谣言的几大特征:

1、具有地域性:都是在你家附近发生的事情,你肯定会关心一下。
2、后果很惨重:受害者从孕妇、年轻女性等容易引起同情的群体,到造成28人、68人这种大量人员伤亡。
3、媒体加持:“央视报道啦”,一般更严重的甚至还会P个央视主播的新闻图。
4、煽动情绪:“马上转给你关心的人”、“马上群发”。

5、主体不变:“SB250”病毒一直是主体。

6、配件不变:受害者都是吃到猪肉、各种做法的鱼(酸菜鱼、水煮鱼)染病;有127个、250个、10*250个诸如此类数字的鱼塘受污染。

谣言4

潮南陈店新岗启智幼儿园一男童热死校车内




      6月23日,有网民在微信朋友圈传播一则信息称,“陈店新岗启智幼儿园一毛姓的5岁男童早上上校车后没下车,下午家长接放学才发现已热死在校车内……”,并且附有一则1分25秒视频和截图。



       经核实,昨日我市并无发生上述类似事件,潮南区陈店镇也没有一所叫“新岗启智”的幼儿园,那么,真相到底如何?蜀黍在百度找到了这样的报道。





谣言5

陈店与贵屿交界处发生火灾致7人伤亡




6月28日,有网民在网上传播一则“陈店与贵屿交界处发生火灾致7人伤亡”的信息,经潮南分局核实,近期并无发生类似事件,系不实信息。




后记:

蜀黍呼吁,在网上发现涉及重大警情、疫情、灾情信息请第一时间向110或政府机关核实,不要信谣、传谣,更不要造谣。

造谣、传谣不单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更可能触犯刑责:

一、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刑事责任: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阅读

生财无道,AI来造?网警打处一起利用AI造谣案!

网警教您看漫画辨别网络谣言!

网络安全靠人民!汕头公安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网络安全良好氛围

网警中秋不打烊 守护网络共婵娟

公安机关查处网络谣言丨网警沙画: 抵制网络谣言,你我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