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蜀黍发现微信群及朋友圈里转发这么一条“求助”信息,您的微信群是否也收到呢?具体信息内容如下:
花都的亲帮转一下吧
请帮忙,求转
本人:曹艳,电话
137 6261 2323 今天上午2岁女儿在大润发附近被人拐走了,女儿能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 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了现我们家老太太都急疯了 有知情者请告之 万分感谢 看到信息的兄弟姐妹留意一下 联系人 张明均,如果看一眼懒得转的冷漠人也请
你伸出手指按3秒,看到就转转吧, 我们都会有孩子 ,谢谢你!
必有重谢 5万元整 ,谁的群多大家帮忙转发一下!好人一生平安。
发挥正能量
救救孩子吧!
求转!!!
还有一些类似的信息,只是前面的地区”花都“换成其他地方,或者联系人和电话有所不同。
看到这则消息时是不是觉得很眼熟呢?如果您是一直关注我们汕头网警巡查执法账号的朋友们,那一定猜到了。没错,这就是个老掉牙的谣言,还时不时换个地名或者母亲名字重新出现,“郑春蓉”、“张艳”、“曹艳”......
其实,通过网上搜索可以发现类似谣言信息早已在其他省市“横空出世”,都只是改变了姓名和地址,多地警方也都已辟谣澄清。
网警提示:在接到此类寻人求的信息时,多个心眼,稍加注意,就不会成为谣言的传播者了。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同样也是法治社会。希望广大市民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