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17〕53号)精神,为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步伐,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我市企业和组织增强自主创新和卓越质量管理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决定开展第五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潮南区行政区域内制造业(食品、药品类生产企业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服务业、建筑业、环保产业企业或组织。
按照《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获奖企业或者组织间隔三届后,可再次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第二届至第四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不可参与本次评审活动。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或组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三)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工程、环保和经营质量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品牌战略实施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本市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四)近三年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近三年没有消费者重大投诉,建设工程零质量事故。
(五)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其中,企业或盈利性组织,其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近3年居全市同行业前列;非盈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并获得市有关主管部门或市行业协会推荐。
(六)诚实守信经营,市场信誉良好,顾客满意程度高,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八)无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6日。(二)受理部门:汕头市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审原则】
(一)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企业或者组织自愿,不向企业或者组织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或者组织负担。(二)评审标准主要参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及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最新版本执行。(三)本届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或者组织数量为5家,不具备获奖条件的,名额可空缺。产品、服务、工程、环保任何一个版块的获奖企业或组织数量不超过4家。
【工作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或组织如实填写《第五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请通过识别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链接进入《关于做好第五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文页面下载该附件)及制作包含申报材料内容的光盘或U盘,于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光盘或U盘一份)提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经综合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报送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良雄 电话(传真):0754-82297710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溪路口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
汕头市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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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hantou.gov.cn/scjgj/zwgk/tzgg/content/post_2012852.html
来源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 刘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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