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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工作,龙湖区纪委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通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助职责贯通起来,通过日常监督、案例通报、年度民主生活会督导、巡视巡察整改等方式,推动各单位党组织及其“一把手”把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以“节点”为“考点”,发挥“头雁效应”,压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监督检查,保障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做好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市场保供稳价、丰富文化生活、群众平安出行、抓好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地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纠治思想懈怠、责任不落实、推进工作走形式、“一刀切”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严格执纪执法,严防节日“腐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的内在关系,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坚持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贯通各方面监督力量,借助大数据、信息化手段,紧盯4类重点场所、聚焦“四个着力”,有效发现、处置、整改节日“四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依规依纪依法,注重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严肃惩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通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把查处、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惩处、监督、教育融合起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庚续党的红色血脉,发扬党的优良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做到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优秀传统节日文化,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抵制奢侈浪费、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实际困难。在监督推动各地各单位节日期间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的同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稳妥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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