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款发放现场
一宗宗案件执结、一笔笔款项兑付的背后,正是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缩影,也是该院部署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1”专项活动的成效。两个多月来,汕头法院执结案件4291件,执行到位16.95亿元。
“对那些亟待救治、亟待赡养的当事人以及生产经营极度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汕头市人大代表沈雪山这样说道。
联动攻坚“老大难”
今年10月,一场集中司法拍卖、变卖活动在汕头中院举行。现场处置了一批涉案财产,包括土地1片、办公大楼6层、别墅2栋,起拍价总额达9.94亿元。
这场活动的举行推进财产变现的同时,折射出汕头法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
为了确保生效判决顺利执行,汕头法院一方面依法迅速开展保全工作,简化财产保全手续,及时查控债务人的财产,有效防范债务人逃废债。另一方面,立案后利用网络查控手段,全面快速查控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股权等财产,确保可供执行财产一笔不漏。
“我们加快执行进度,特别是财产评估、网络司法拍卖等流程,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汕头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以扣押涉案车辆这一“老大难”问题为例,汕头法院深化执行联动,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多方收集线索等方式,全力扣押涉案车辆。
执行法官现场扣押车辆
在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金平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朱某香名下汽车一辆。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该车辆经常在深圳某小区出入,金平法院随即派出执行干警在深圳成功扣押车辆。
汕头中院执行局办理的合同纠纷仲裁裁决一案,承办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沟通教育,说明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迫于强制执行威慑力,主动将名下汽车交付法院。
强制交付见招拆招
如果被执行人拒不交付,法院该如何处置?对此,汕头法院见招拆招。
在潮阳法院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吴某芬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裁定拍卖其名下房产,房产被案外人购买后,吴某芬去向不明,无法交付。对此,执行干警在当地居委会的协助下完成强制清场交付。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
无独有偶,在另一宗案件中,濠江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房地产一栋,但该房地产经启动拍卖程序后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经协商,申请执行人愿意接受上述房产以物抵债,濠江法院随即完成现场清场并执行房产交付手续。
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成了汕头法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路径。阶段来,汕头两级法院严格遵守不动产拍卖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的标准,对拒不交付的采取强制清场交付。
法院对被执行人房屋强制清场
据统计,在“南粤执行风暴2021”专项活动中,汕头法院共传唤被执行人299人次,拘留4人,限制高消费2885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513人;扣押涉事车辆15辆,强制清场交付24场,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8场,开展基层网格化协助执行34场。
“汕头法院不断推动‘南粤执行风暴2021’专项活动走深走实,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汕头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提高财产处置和变现效率,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破解社区执行难
在龙湖区外砂街道北中村,秦某被一商店欠下3万多元未还。外砂法庭干警联系该店经营者谢某,谢某称愿意偿还货款,但因市场不景气现无法偿还,且货物已被人预订。若法院强制处置将构成违约,遭受更大损失。
为维护申请人的权益和社区稳定,该法庭干警联系由北中村委干部兼任的执行网格员,共同参与案件处理。网格员积极向谢某做思想疏导和劝解工作,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并与法庭干警联系秦某沟通和解方案。
执行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和解
最终,在法院干警和网格员共同努力下,谢某向秦某先行支付了7000元的货款。秦某对谢某表示了谅解,双方同时达成了剩余3万元货款分期付还的和解方案。
这起案件的成功解决,得益于执行联动室的探索设立。今年以来,外砂法庭以辖区新溪街道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北中村为试点,在北中村委会挂牌设立执行联动室。
据了解,执行联动室通过联系被执行人,开展督促谈话、财产调查、执行和解、财产交接和见证执行等活动,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执行办案,破解“查人找物”难题,进一步打通权益维护和法院执行“最后一公里”。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开展财产调查
最大限度保障生效裁判的确定权益,是汕头法院落实基层执行到位的明确指向。执行联动室还通过漫画形式展示了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流程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等内容,营造温馨和谐氛围,加强诚信宣传,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外砂法庭还通过“片区法官”制度、“无讼社区”建设等活动,加强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将村居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胡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