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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动态】市委政法委到龙湖区督导扫黑除恶 和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工作,7月21日下午,汕头市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扫黑除恶办副主任黄鹏翔带领市委政法委综治专项工作科和市扫黑办有关领导同志到我区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工作。市督导组先后到区金园派出所、龙湖派出所、金霞街道、政法委查阅扫黑除恶和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工作台账,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就下阶段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映民及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参加。



在金霞街道、金园派出所、龙湖派出所督导检查时,黄鹏翔一行充分肯定了我区阶段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就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以扫黑除恶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治理;二是要加大打击防控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三是要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力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常抓不懈,将整治成果及时转化为长效机制;五是要加强检查指导,切实落实好整治责任。





在区委政法委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黄鹏翔一行检查了我区扫黑除恶线索案件工作台账,听取了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案件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龙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表示龙湖区扫黑除恶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并就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对下阶段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深化线索核查,切实做好上级转办线索复核工作,确保9月底清零;二要聚焦案件清结,加大打击层次,创新办法和措施,在推动依法打击、除恶务尽上求突破,力争取有更大成效;三是强化宣传发动,要把宣传发动群众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创新宣传方法方式,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向人民群众展示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四是要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打防管控制度,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来源:龙湖区委政法委












● 龙湖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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