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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交通违法曝光台】2021年11月12日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名单








潮阳交通违法曝光台

为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和震慑效果,2021年1月15日起“潮阳公安”微信公众号推出交通违法曝光台,对违法停车、酒驾、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人员予以实名曝光。

第三十三批曝光台名单来了——2021年11月12日在潮阳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机动车驾驶员。



违法人姓名:洪*杰

身份证号码:4405251953****2774

违法地点:潮揭关埠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李*柱

身份证号码:3705221976****0419

违法地点:潮揭关埠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曾*文

身份证号码:4405241965****6999

违法地点:潮揭关埠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郑*存

身份证号码:4425281933****1537

违法地点:潮揭关埠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曹*彬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6****6917

违法地点:潮揭关埠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林*杰

身份证号码:405821979****6931

违法地点:潮揭关埠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张*文

身份证号码:405821992****6974

违法地点:潮揭关埠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曾*参

身份证号码:4405821992****3230

违法地点:潮揭关埠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陈*波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4****6957

违法地点:潮揭关埠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林*忠

身份证号码:4405241970****7415

违法地点:潮揭关埠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林*贤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3****7431

违法地点:潮揭金灶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郭*业

身份证号码:4452221980****3316

违法地点:潮揭金灶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魏*宇

身份证号码:4413021975****4518

违法地点:潮揭金灶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曹*竹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9****6919

违法地点:潮揭金灶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张*鹏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5****7479

违法地点:潮揭金灶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汪*有

身份证号码:4452221991****275X

违法地点:潮揭金灶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违法人姓名:陈*涛

身份证号码:4405821993****6637

违法地点:潮揭金灶路段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二十九)摩托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或者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以上被曝光人员请及时到接受调查处理地点进行核实处理。

潮阳警方将继续对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实名曝光。

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文明平安出行,永远“榜上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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