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每周道路交通简报】汕头交警部门责令逾期未竣工路段的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道路升级改造施工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对道路施工围蔽许可超期、围而不建等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落实工程计划,加快建设进度,并做好施工路段交通疏导和安全防护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道路交通通行的影响,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



阶段来,交警部门巡查发现,市区长平路、金砂西路、光华路等多处施工路段交通管制措施已经超期。经调查,上述多次施工路段工程仍未完工,道路无法通车。民警在检查中还发现部分施工路段均存在交通设施不完善、路段安全员工作不落实的情况,而且施工路段位于中心城区的主要道路,人、车流密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市民的出行造成困扰。对此,交警部门对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对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警告,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落实工程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现场交通安全隐患,并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最大程度降低对道路交通通行的影响。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对我市道路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开展常态化检查,一旦发现“围而不建”“超期施工”“超范围围蔽”等情况,一律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将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交警部门在此也呼吁各施工单位要加快施工进度,按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尽快还路于民,确保城市道路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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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汕头市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专班

▍编辑:林夏淳

▍编审:陈凌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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