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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从来都是一个有伟大理想和严明纪律的党。《党章》对纪律检查工作作了明确的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为维护党章、加强党风建设和严肃党纪而斗争。在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金平区纪委推出“党史中的纪律”专栏,旨在追溯源头,从党的历史中汲取营养,强化纪律意识,弘扬优良作风,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学党史悟思想、守纪律铸忠诚”。
党风廉政纪事
1972年
4月24日 《人民日报》根据周恩来指示发表社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周恩来痛感一些老同志因病救治不力而去世,要求卫生部尽快解决老干部的医疗问题,并指示《人民日报》发表该社论。社论针对当时落实干部政策中存在的问题,阐明毛泽东历来倡导的“打击面要小,教育面要宽”、“允许改正错误”,以及“对于人的处理问题取慎重态度”等政策。社论指出,要严格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除了极少数混进革命队伍的阶级敌人和屡教不改、不可救药的分子外,对一切犯错误的同志,不论老干部、新干部,党内的同志、党外的同志,都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采取教育为主的方针。
1978年
12月18日至22日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为保证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党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正式恢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全会增选了中央委员会成员,并决定建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陈云为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选举王鹤寿、王从吾、刘顺元、张启龙、袁任远、章蕴、郭述申、马国瑞、李一氓、魏文伯、张策任副书记,并选举了85名常务委员和委员(其中,陈云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邓颖超、胡耀邦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陈云在三中全会闭幕会上作了讲话,指出大家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充分恢复和发扬了党内民主和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认真讨论党内存在的一些问题,增强了团结。这次会议的胜利召开,不仅从组织机构上重新建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而且从思想上为纪委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方向,指明了任务,开创了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党史中的纪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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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中国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纪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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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