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龙湖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倡导共焕法治辉光



龙湖法院认真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精神和要求,加强审判事务调研,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近日,龙湖法院向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发出了题为“助力人民陪审 共焕法治辉光”的函件,倡导各单位协助和支持人民陪审员更充分发挥履职作用,并向各单位征集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函件中指出,人民陪审制度,是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特色司法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判,既是党中央的要求,又是法律要求。



 2020年,龙湖法院结案6973件,人民陪审员参与了其中相当部分案件审理。自2019年6月以来,人民陪审员忠实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法》第三条第二款关于“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的法律义务,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的战略部署,为民陪审,为民司法,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推进法治汕头、和谐汕头建设作出了辛勤劳动和贡献。

龙湖法院期待各单位一如既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法》第四条第三款关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以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保障和支持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共同为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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