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形势稳定,澄海公安交警部门持续推进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8月9日至15日以来,区公安交警部门共清理重点车辆 266辆(其中逾期未报废88 辆,逾期未审验车辆155 辆,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23辆)。
澄安君提醒
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扣3分,并责令参加机动车技术检验。
驾驶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违法未处理车辆上路行驶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暂扣行驶证和违法行为人驾驶证;对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暂扣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行为人驾驶证,直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请广大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
要强化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及时检验、报废车辆
加强车辆安全性能检查
共同营造平安、畅通道路交通环境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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