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
今年4月,我院受理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郑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郑某和被害人柯某婷是生意伙伴,双方在生意上互有来往,在一次交易过程中,郑某没有及时沟通和退还全部货款,致被害人柯某婷报警演变成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郑某,也询问了被害人柯某婷,核实了全案证据,查明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案件办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在检察官释法说理下自行达成和解。经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拟对犯罪嫌疑人郑某作不起诉决定。
为广泛听取意见,提高案件质量,促进矛盾化解,我院就本案拟作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办案人员、听证员、案件当事人等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由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庆元主持。会上,在全面听取承办检察官介绍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法律依据和侦查机关、双方当事人的现场说明后,听证员就听证事项展开了充分讨论,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拟作不起诉的意见。
立检为公
听证会后,我院召开检察委员会,承办检察官向检委会全面汇报了本案案情、证据及听证会上听证人员的意见,参会委员对本案的事实、定性、处理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本院检委会最终作出对犯罪嫌疑人郑某不起诉的决定。
执法为民
我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错误思想,致力于在办案过程中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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