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汕 头 市 公 安 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网络环境,净化网络空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一、对网传信息要科学理性甄别,不得发布、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转载网络消息要选自官方权威渠道,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不实信息要立即进行删除,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利用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不实信息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或利用疫情进行网络诈骗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底线,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敬请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和有害信息。 举报电话:汕头市公安局 110
汕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汕头市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