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根据市残联、人社、财政部门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全区各镇(街道)分别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共13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潮阳区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直系亲属(其中,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不超过2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三)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现在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或现任区或市残疾人协会主席、副主席的,可放宽至57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手机客户端录入残疾人工作信息,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残联办(民政办)
联系电话:0754-83890867
(三)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潮阳区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可以从网站下载打印或报名时领取);
(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相片4张。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
由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在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校对无误”字样,并加盖镇(街道)公章后报区残联审定。
3、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址: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残联办
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仅可报考户口所在镇(街道)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职位。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一经录用的,须辞去原有工作。
(四)考试
应聘人员应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知识笔试、电脑基本操作和面试。文化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电脑基本操作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笔试成绩×40%+电脑基本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20%
笔试和计算机操作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文化知识笔试和电脑基本操作二项成绩于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场所公布。
按各镇(街道)参加考试人选中文化知识笔试和电脑基本操作二项合计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各镇(街道)的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围人选
各镇(街道)入围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当出现3个及以上镇(街道)的入围人选系智力或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时,只确定其中考试总成绩前二名的镇(街道)智力或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为入围人选。
(六)体检、考察、公示
入围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在区残联官方网站及镇(街道)办公场所进行公示,为期5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入围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按照本镇(街道)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入围人选。
如本镇(街道)户籍人员缺报,或者无合适人选(考试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在本区其它镇(街道)户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择优调剂(在同等条件下,有基层残疾人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由人社局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五、组织实施及信息公开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残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机构,工作机构办公室设于区残联组联股(地址:北关路200号区残联7楼),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754-83890867。考试成绩、入围人选名单和公示等招聘信息可登陆潮阳区残联网站(搜索“汕头市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区残疾人联合会)或“潮阳残联”微信公众号查询。报名表可以从网站下载打印或报名时领取。
附:《潮阳区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
潮阳区残联 潮阳区人社局 潮阳区财政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