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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金平法院推出14项便民利民措施

为扎实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问题,努力建设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获得感最强的人民法院,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金平区人民法院推出4条14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1.为出具生效证明提供便利。因申请执行、再审、退还诉讼费、行政机关审批行政许可、与其他案件审理相关联等事项的需要,当事人可以根据生效案件的法律文书案号向法院申请出具案件生效证明。

2.提供诉讼费退费指引。在立案时,直接向当事人送达诉讼费退费告知书,指引当事人申请退费、确认退费路径等,方便当事人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3.提供上门立案、邮寄立案服务。为行动不便无法自行到法院立案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对当事人或律师邮寄到院的立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4.优化窗口服务工作。在硬件上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电脑、网络等必要设备及工作室、休息室,在软件上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立案。

5.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现速立、速审、速裁、速执,并且减、缓、免缴诉讼费。

二、优化人民法庭各项职能

6.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人民法庭党支部至少与辖区内一个村(居)委会党支部进行结对共建,开展交叉讲党课、联合主题党日活动、乡村“微服务”等活动,增强基层党建引领作用。

7.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选派法官入驻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加强对乡村治理的法律业务指导,引导和指导严格依法规范乡村组织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及时发现和化解村集体组织之间、村集体组织与村民之间、村民之间的矛盾,保障基层社会稳定。

8.执行局派驻人民法庭。由执行局配置派驻人民法庭的执行人员,对保全案件进行快速办理,实现保全案件在人民法庭内部完成流转,进一步提高保全效率。

9.开展巡回审判。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对地域偏远或行动不便当事人起诉的案件,通过基层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做到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三、提升行政诉讼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10.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1.大力推行行政和解,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

12.对行政机关怠于申请执行的案件,主动移送执行局立案执行。

四、保障涉外刑事案件被告人合法权益

13.为涉外刑事案件中的外籍被告人无偿提供翻译服务。

14.为无辩护律师的涉外刑事案件被告人无偿指定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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