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9月1日至10月20日对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此次满意度调查采用“互联网+调查”的方式。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学生。请调查对象扫描以下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调查对象扫描二维码进入后,可以根据不同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3.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客观公正地填写问卷,反映意见建议。
南澳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