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制度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确立、党的十二大写入党章,201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首次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再到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中管高校派驻改革进一步做实,派驻监督“四梁八柱”搭建完成。把派驻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好的监督效能,是各级派驻机构的职责和使命。
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定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出台,给派驻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力抓手。把握政治监督职责定位,贯彻落实好《意见》要求,就要始终心系“国之大者”,站在全党大局的高度认识和开展监督工作。积极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成果,善于从诸多具体问题中提高对派驻监督规律性的认识,汇聚形成更多制度成果。每一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始终站在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并支持派驻监督工作,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意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切莫患得患失、爱惜羽毛,当“老好人”。
准确把握“上对下”监督角色定位。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派驻监督就是代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一级党组织行使监督权力的一种机制。从诸多被查处的腐败案例来看,上级对下级监督不严不实,有的甚至在具体问题处置上体现不了“上”的监督权威。派驻监督务必牢牢把握对同级“一把手”监督的主导权和职责范畴,建立向上级纪委监委机关日常工作汇报制度,督促各级“一把手”更加规范履职尽责,不断层层传导监督压力,确保履行监督责任和主动接受监督都成为常态。
切实在落细落实上有举措有方法。《意见》关于“五个强化”的监督重点和25项监督任务,都是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极强的具体规定,需要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面坚守、长期践行和不断深化。要对照《意见》要求,结合各个单位实际,细化落实监督的制度规定,切莫“拿来主义”“照搬照抄”,把别人的做法简单挪到自己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丰富措施办法。既要注重做好整体画像研判,又要善于做个案分析,从小切口打开大思路,确保《意见》每条要求都能做到环环相扣,形成监督闭环。
发扬敢于善于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善于斗争是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具备的品质。要持续传导反腐败高压态势,对问题屡纠屡犯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及时提醒教育、批评告诫,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坚决查处,对主要“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机关汇报。要不断提高斗争本领,深入了解派驻领域情况,融入行业、做“内行”人,真正为行业发展助力,努力在把监督保障执行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完善发展的成效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