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残联﹝2017﹞2号及汕残联﹝2020﹞10号文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惠民政策,我会在国庆节期间,针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推出以下惠民举措:对本区户籍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的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每年可享受2个疗程(共六个月)的免费治疗,对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对象等可以享受其中一个疗程免伙食费(原则上连续住院救助不超过3个疗程),并根据患者的意愿可以申请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或汕大精卫中心住院治疗。
具体业务请咨询康复股:83890873、83877001
潮阳区残联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