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居民
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汕头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就调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新用户从每立方米3.85元调整到4.26元,老用户从每立方米3.25元调整到3.66元。
二、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从每立方米11.71元调整到14.03元,老用户从每立方米9.71元调整到12.03元。
三、你司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并在收费窗口的显眼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
四、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仍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和调整。
五、本通知自2021年9月23日起(按实际用气量计)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22日
附件:
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表
自2021年9月23日起执行
(来源:汕头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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