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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交通违法曝光台】8月10日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名单








潮阳交通违法曝光台

为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和震慑效果,2021年1月15日起“潮阳公安”微信公众号推出交通违法曝光台,对违法停车、酒驾、逆向行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人员予以实名曝光。

第二十三批曝光台名单来了——8月10日在潮阳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机动车驾驶员。



违法人姓名:肖*裁

身份证号码:4451211996****2658

违法地点:潮阳牛头山路口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



违法人姓名:郑*捷

身份证号码:4405821997****0137

违法地点:潮阳牛头山路口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



违法人姓名:许*州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6****0594

违法地点:潮阳牛头山路口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



违法人姓名:林*

身份证号码:4405132002****2973

违法地点::潮阳牛头山路口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



违法人姓名:林*青

身份证号码:4405821995****003X

违法地点:潮阳一中路口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



违法人姓名:郑*健

身份证号码:4405132002****0057

违法地点:潮阳一中路口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



违法人姓名:林*铿

身份证号码:4405821993****0954

违法地点:潮阳牛头山路口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



违法人姓名:杨*旭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4****0495

违法地点:潮阳一中路口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



违法人姓名:赵*生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5****0436

违法地点:潮阳牛头山路口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



违法人姓名:翁*杭

身份证号码:3522031997****6839

违法地点:潮阳一中路口

接受调查处理地点:潮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二十九)摩托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或者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以上被曝光人员请及时到接受调查处理地点进行核实处理。

潮阳警方将继续对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实名曝光。

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文明平安出行,永远“榜上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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