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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该第一时间下车查看情况
及时拨打报警、急救电话
并保护好现场
但近日有一位司机
不仅开车撞坏他人车辆
还肇事逃逸并让铁哥们“顶包”
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实在是无法直视
7月3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林某平驾驶号牌为粤DJPXXX的小汽车沿金环路自北向南行驶经过某烧烤店门前时,碰撞到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号牌为粤D15XXX的小汽车,并将该车的左后方部位撞毁,而林某平的车辆也因驾驶失控翻车在地,"四脚朝天"躺在路面上。
车祸发生后,销售林某平车辆的4S店收到车载系统触发的警报,4S店负责人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车主林某平,向其了解是否遇到什么紧急情况。但由于林某平一直没有接电话,负责人因担心车主个人安危立即报警。
接报后,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调查。民警赶到现场时,林某平已离开现场,只有林某平的朋友林某贤在场,林某贤声称是他本人造成的车祸。
随后,民警通过监控视频发现该车驾驶人并非林某贤。经进一步询问,林某贤才承认自己并非肇事车主,他只是接受朋友的请求前来“顶包”,"帮"朋友一把,结果“帮成倒忙”,自己也难逃法律追责。
据林某平交代,当晚他在东厦路某烧烤店喝了三罐啤酒后,驾车经过金环路时不慎碰撞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汽车,由于内心十分慌张,便让平时交情甚好的朋友林某贤到场"顶包"。林某平与被撞车辆的车主协商完赔偿事宜,便趁民警不注意迅速逃离现场。
今天上午,林某平、林某贤两人被民警传唤至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目前,林某平因交通肇事逃逸将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林某贤因涉嫌“顶包”,正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两人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并表示十分后悔,一定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承诺今后不再做出漠视法律的行为。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驾驶员必须始终坚守的一道底线,切勿抱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 一念之间可能酿成大祸。
发生交通事故后现场逃逸让他人“顶包”,隐瞒事实,逃避法律责任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违法行为。应主动承担责任,及时报警,积极配合交警处理,切勿使用各种手段企图“瞒天过海”,否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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