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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潮剧保护传承条例立法调研

  7月7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平、徐宗玲率调研组开展潮剧立法调研,实地考察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广东潮剧院,召开专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潮剧艺术家和国有、民营潮剧院团对潮剧立法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市税务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立法咨询顾问对《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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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指出,潮剧立法是为了保护与传承,一是要将党委、政府对潮剧发展的重视关心落实到具体条文;二要坚持以问题导向,立法解决制约潮剧发展的投入不足、人才断层、受众面窄等体制机制问题;三要厘清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形成保护传承合力;四要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增强潮剧艺术家的荣誉感,保护好其合法权益;五要立足于培育潮剧文化产业,发挥好市场作用,推动潮剧的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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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要充分结合调研实际,认真研究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立法推动新时代潮剧保护与传承。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有关领导,金平区、龙湖区人大、政府等有关领导同志参加调研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稿)

编辑:柯钰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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