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法规划工作安排,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正式立法项目2个:《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目前送市政府审定中)、《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管理条例》(预计今年底前完成起草);预备立法项目2个:《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修改)、《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条例》(修改),均计划2022年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正式立法项目1个:《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规定》(目前送市政府审定中);预备立法项目3个:《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条例》(计划2022年完成)、《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需进一步调整后送审)、《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计划今年9月报市政府)。
会议肯定了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指出,两个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立法工作作为今明两年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按照《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安排有序推进,送审稿报市政府后,要加强协调跟踪,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各项立法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社会反应强烈的实际问题,立管用、有效的法。会议还就建筑外立面规定要对外立面颜色作出具体规定;商品房销售条例要坚持开放、创新,围绕预售款问题平衡好法律管控和市场发展的关系;产业用地条例要解决好标准、范围、价格和审批程序4个问题等提出具体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