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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
名单公布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八十三条规定,现公布一批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名单。
请相关驾驶人积极配合,自觉执行逾期审验、换证,逾期审验驾驶人不驾驶车辆的要求,并主动办理驾驶证审验等手续,及时消除道路交通源头隐患,共同营造平安、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逾期未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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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换证
(长按识别或扫描二维码查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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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车辆驾驶人满分未学习
名单公布
截至2021年6月7日,以下重点车辆驾驶人满分未学习,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满分未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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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驾驶人违法未处理
名单公布
以下名单驾驶人存在违法未处理行为,请驾驶人积极配合,主动到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共同营造平安、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违法未处理
(长按识别或扫描二维码查看名单)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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