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要求: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检测体温,扫“粤康码”,并如实登记,建立健康晨检记录;
○严格掌握从业人员外出动向,对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从业人员应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后方能上岗;
○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一次性口罩,养成洗手、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
○严格做好新冠疫苗接种,要认真组织符合接种要求的从业人员,特别是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力争做到“应接尽接”,严密防范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确保从业人员、消费者身体健康。
餐饮单位要安排人员对进入餐饮服务场所的顾客进行体温检测,要求顾客佩戴口罩和扫“粤康码”,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才可进入餐饮服务场所。市场监管部门建议餐饮业经营者配备功能完善、检测准确的自动测温仪,及时上报检测异常顾客信息到属地社区“三人小组”。
餐饮单位要严格做好环境卫生防疫,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和卫生清洁,及时对就餐场所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特别是对电梯、空调等加强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对餐桌、餐椅、公共物品做到“一客一消毒”;复用餐饮具必须经热力消毒或化学消毒后方能使用。
疫情期间餐饮单位要严格做好就餐过程管理,合理控制承接宴会聚餐规模和人数,适当减少餐桌,合理保持就餐距离,提供“公筷公勺”;采取划定“一米等候线”、引导分流等有效措施,减少消费者在店内外候餐、取餐、结账过程中聚集。酒吧等特殊消费场所要保持一米以上桌距,不举办人员互动活动,减少店内人员交流聚集。
餐饮单位采购经营进口冷链食品须从严管控,查验产品“随附追溯码”,核对信息。未取得海关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采购使用,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单位应在“冷库通”系统登记溯源。
来源:汕头橄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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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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