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
据悉,自今年6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广东省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对此,汕头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和司法部、省、市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汕头落实落地。汕头各区(县)人民政府在6月1日后开始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区(县)司法局以“某某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承办相应行政应诉工作。
汕头市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
会议指出,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和司法部、省、市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切实增强落实改革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遵循顶层设计,以中央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改革步骤及措施为蓝本,严格落实中央、省方案提出的工作要求,发挥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把实质性的解决争议问题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牵头落实行政复议机构和编制保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牵头落实改革工作经费保障要求,确保编制人员、财政等相关保障与改革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以适应改革后新体制机制运行需要。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才能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会议强调,汕头各区(县)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汕头市司法局要牵头各区(县)司法局落实行政复议职责转接工作,确保案件“接得住、办得好”。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亦是关键。会议强调,全市要按照上级要求,统一规范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办案设备配置标准,以适应行政复议信息化办案的要求。
来源:南方+,记者:蔡沚彦,编辑:肖俏,校对: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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