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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汕头法院定制失信专属彩铃,弘扬诚信价值导向 ...

信用跟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加强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维护法律尊严,是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点之一。

为进一步督促、震慑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推动汕头诚信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汕头全市法院与三大通信运营商签订《合作备忘录》,率先在全省全面铺开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失信彩铃”和彩印(挂机)短信等工作。

从2018年以来,汕头全市法院累计向三大通信推送14491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目前共有974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到位金额4.48亿元,取得明显工作成效。汕头全市法院同时依托失信联合惩戒、失信曝光、信用修复等多项工作机制,多形式多样化宣传,在全社会弘扬诚信价值导向。



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失信彩铃”巧显成效

2018年,汕头中院联合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中国联通汕头分公司签订《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通信限制的合作备忘录》,汕头中院定期向三大通信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大通信公司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的公民身份号码下全部手机号码予以通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方可取消限制、恢复正常通信。

2019年12月以来,汕头全市法院率先在全省全面铺开此项工作,依托这一有效的创新型举措,前后共有974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到位金额达4.48亿元。如中院在执行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纳入失信名单、依法限制高消费,并对他的手机号码强制开通失信彩铃。被执行人迫于法院惩戒的震慑力和周围亲朋好友的劝说,主动自行履行三万余元的债务,并向法院请求解除其信用惩戒措施,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依托联合信用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018年,汕头法院与市发改局等37个单位会签《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托“信用汕头”搭建失信信息曝光平台,由汕头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平台推送共享;具有信用惩戒职能的国家机关和部门主动将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并同步将惩戒措施、经验情况反馈至该平台。

失信信息曝光平台的运用,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迫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促进汕头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来,汕头全市法院共向“信用汕头”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共14491人次、失信被执行人法人2019家。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倡导文明善意理念

本着文明善意执行理念,汕头法院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的同时,也对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法人及时进行企业信用修复。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运营黑名单企业发送《信用修复培训通知书》,召开信用修复培训会,指引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积极构建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全面提升企业信用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近年来,汕头法院累计向228家失信被执行人在运营黑名单企业发送《信用修复培训通知书》,开展信用修复培训,经整改后有73家主体退出在运营黑名单。

全方位深入宣传引导,营造诚信社会氛围

汕头全市法院围绕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工作目标,不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法方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诚信为荣、赖债为耻、失信为戒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制作执行公益广告与微电影、网络现场直播协同执行案件执行现场、汕头电视台《打开案卷》节目等鲜活多样的艺术形式开展宣传,增进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则的了解;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播放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通告等形式,警示不履行生效裁判的严重法律后果;通过汕头电视台、“汕头法院”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多种形式营造高压态势,传导失信行为的社会舆论压力;通过举办汕头法院执行公众日活动,面对面向群众宣传联合惩戒法律知识并解答疑问;通过宣传报导,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就是织密织牢制度之网,让看不见、摸不着的“诚信”现身。汕头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打造信用社会,用“失信惩戒”让更多人切身感受到信用的力量,营造全社会崇尚守信的良好风气。

★ 小贴士 ★

哪些人会受到通信限制?

在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过程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汕头中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汕头中院定期向三大通信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

三大通信公司核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公民身份号码下的全部手机号码,予以通信限制。
他们的通信将受到哪些限制?

三大通信公司将对上述手机号码启动定制专属“失信彩铃”和彩印(挂机)短信。

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手机号码首先将收到通信公司发送的提示信息,内容为:你已被汕头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你在三天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对你名下的手机号码启动彩铃提示。

收到失信短信提醒后,若失信被执行人超时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大通信公司将对失信被执行人手机打上特殊标签,启动彩铃提示。其他人拨打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将收到彩铃内容为:您好,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汕头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诚信汕头建设感谢您的参与。”

向拨打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上推送彩印信息,内容为:您拨打的用户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汕头法院)。
换个号码可以正常使用吗?

三大通信公司对推送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新开户,均不再办理新开户或设立副卡等业务。

三大通信公司对推送名单中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进行限制,不得给予办理呼叫转移、变更或过户等业务。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限制取消定制的专属失信彩铃和彩印(挂机)短信业务。

如何解除通信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汕头中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后由三大通信公司取消限制、恢复失信被执行人公民身份号码名下手机的正常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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