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范围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类、社会投资一般民用建筑类、社会投资一般工业类、社会投资小型工程和带方案出让土地类等五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调整内容一、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
核心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主线事项)11个,原总审批时限90个工作日,现调整为42个工作日。
1.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5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38个工作日调整为20个工作日。
· 市发改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3个事项。· 市自然资源部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和“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2个事项。
2.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1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27个工作日调整为7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1个事项。
3. 施工许可阶段1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13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个事项(3个工作日,非核心并行办理事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建设工程验线”均5个工作日,下同)。
4. 竣工验收阶段3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12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条件核实”1个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个事项。
二、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类
核心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主线事项)11个,原总审批时限90个工作日,现调整为42个工作日。
1.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5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38个工作日调整为20个工作日。· 市发改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3个事项。· 市自然资源部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和“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2个事项。
2.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1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27个工作日调整为7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类)”1个事项。
3. 施工许可阶段1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13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个事项。
4. 竣工验收阶段3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12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条件核实”1个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个事项。
三、社会投资一般民用建筑类
核心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主线事项)7个,原总审批时限50个工作日,现调整为30个工作日。
1.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9个工作日调整为8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1个事项。
2.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1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16个工作日调整为7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1个事项。
3. 施工许可阶段1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13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个事项。
4. 竣工验收阶段3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12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条件核实”1个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个事项。
四、社会投资一般工业类
核心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主线事项)7个,原总审批时限50个工作日,现调整为30个工作日。
1.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9个工作日调整为8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1个事项。
2.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1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16个工作日调整为7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1个事项。
3. 施工许可阶段1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13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个事项。
4. 竣工验收阶段3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12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条件核实”1个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个事项。
五、社会投资小型工程和带方案出让土地类
核心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主线事项)6个,原总审批时限38个工作日,现调整为28个工作日。
1.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8个工作日不变。· 市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1个事项。
2. 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2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18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1个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个事项。
3. 竣工验收阶段3个事项,原阶段审批时长由12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市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条件核实”1个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个事项。
如何申报并联审批?
建设单位可登录“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
按照项目分类选择相应的申报阶段查看具体办事指南,从申报流程、方式、申报材料,到办理时限、咨询投诉渠道均有详细说明。建设单位可直接网上申报或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建类综合窗口申报。
此次优化、提速将进一步加快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快速落地、优化汕头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