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
2020年8月7日下午,汕头潮阳法院对被告人郑焕彬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郑焕彬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四年八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焕彬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六人轻微伤,又结伙强拿硬要、占用他人财物,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判决
2020年7月30日和31日下午,汕头法院依法分别对肖勇等5人涉恶犯罪案件和陈树和涉恶犯罪案件宣告一审判决。共6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罪名涉及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重婚罪等。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决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肖勇犯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对该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吴伟耿、陈法贵、李世杰、王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陈树和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决陈树和犯强迫交易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