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公告】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镇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


            

  汕府〔2020〕72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中共汕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关于简政放权加快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区(县)级行政职权调整由镇(街道)实施的意见》(汕府〔2020〕63号)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将本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以及一批行政职权调整事项目录公告如下:

  一、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名单(67个镇街,详见附件1)。

  二、调整由镇街以其名义行使的区(县)级行政职权目录(190项,详见附件2)。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名单》     

     2.《调整由镇街以其名义行使的区(县)级行政职权目录》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附件~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政府网)






让我们知道你在这里



相关阅读

【环卫工人节】城市之容,因你更美

一男子恶意损坏澄海城区智慧停车设备,已交由公安机关处置 ...

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江泽民同志遗体由专机敬移北京

回顾|第十五届雷岭荔枝文化旅游节7月9日举行现场活动,精彩看点全在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