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整治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第三轮“百日行动”一个月以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力度,2月5日晚,交警部门继续重拳出击,组织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在全市各重点路口路段、娱乐场所等区域,采取定点设卡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酒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货车超限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稳定我市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当晚7时50分左右,谢某在一家饭店饮酒后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外出,行驶至外砂街道蓬发大道时被正在开展夜查统一行动的交警龙湖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谢某满口酒气,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现场测试,谢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谢某带至中队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民警发现谢某2019年6月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龙湖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谢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交警部门依法对谢某进行处理。
当晚9时50分左右,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粤D号牌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潮州竹堤路口时,因副驾驶座乘坐人未系安全带被正在开展夜查统一行动的交警金平大队三中队民警拦停检查。执勤民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该车驾驶员郑某处以罚款200元。
当晚10时10分左右,交警金平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金湖金新路口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现场查获涉嫌酒驾的摩托车驾驶员林某,经酒精呼气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7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依法对林某进行处理。
据林某交代,他很清楚酒驾的后果,当晚喝了一罐啤酒,朋友让他帮忙载一程回家,起初他是拒绝的,无奈朋友多次要求,自己想了想觉得喝一罐啤酒应该没什么事,这段路程也不远,于是便开车上路,刚行驶至路口便被执勤民警查获。
我会把这个教训牢牢记住的,以后绝对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违法驾驶员 林某
城市文明,是大家共建共享的文明!城市道路顺畅,需要每个人自觉遵章守法。除了交警部门严管严查,还需要我们每个市民担当起文明的主角,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按照
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工作部署
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全力打造平安、畅顺、温暖春运
共筑平安中国年!
汕头交警提醒您:安全回家是最近的路!春运车流量大幅增加,请尽量错峰出行。请勿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切勿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安全带即“生命带”,驾乘人员要系好安全带;应急通道是“生命通道”,请勿占用应急车道。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驾乘摩托车要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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