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琼)记者近日从有关会议获悉:自去年12月25日起,我市在古城区开展诚信经营质量提升活动,通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导,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规范古城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
据了解,活动中如发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将把相关经营者信息录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并对发现的典型案件在牌坊街宣传栏设立红黑名单予以曝光,全力构筑优质消费环境,打造“诚信潮州”品牌。
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提醒告诫书》;市消委会、个体私营、交通、旅游、民宿客栈、食品、烹调、陶瓷等8个行业协会联合发出《推进潮州古城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倡议书》,号召古城全体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行为以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开透明、公平交易的市场经营秩序和良好的购物环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有发现哄抬物价等相关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可保存好相关票据材料,并拨打12345、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